近日,修水县人民法院多元调解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调解员樊友凤为县法院退休法官、老党员,她将“黄金家规”中和睦、礼让、少讼等内容巧妙融入案件调解中,引导楼上楼下两位邻居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不仅彰显了“黄金家规”中“敦亲睦邻”的传统智慧,更展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生动实践。
刘某与陈某同住一个小区,双方互为楼下楼上邻里。2015年起,住在楼下的刘某就发现房屋滴水,期间刘某自行维修过4次,近期房屋又漏水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刘某多次联系陈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因受损的原因及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物业公司和社区调解无果后,刘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修缮漏水房屋。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梳理,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较小,且鉴定费用高、耗时长,可能导致“赢了官司、亏了钱”的结果,坚持“多说一点”“多调一次”的工作原则,力争以最小成本化解矛盾,避免让邻里变成“陌路人”。调解员从法理、情理多角度入手,引用“黄金家规”中“邻里乡党之属,非我亲戚,即我友朋”等传统智慧,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面对楼下的刘某,调解员客观分析损失原因:房屋自然老化导致漏水,若走司法鉴定程序,费用高、周期长,调解更高效,刘某听后态度松动。而对楼上的陈某,调解员与其谈心,指出其装修时的疏漏,房屋防水没做到位,同时强调:“赔偿金额也应合理适度。远亲不如近邻,小事化无才能长久和睦。”并结合类似案例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协商。经过多次耐心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同意一次性赔偿陈某,陈某也表示愿意谅解刘某,双方握手言和。本起纠纷至此圆满化解,既节省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更打开了两家人的“心结”。
邻里纠纷无小事。调解员引用“黄金家规”中“邻里有事休旁观,莫道无关各扫檐”“比邻皆弟兄,缓急须相济”等训诫,道出了“远亲不如近邻”的深刻智慧。纠纷发生时,应当有“鼠牙雀角争,让畔自然息”的胸襟,少一分计较,多一分理解;少一分推诿,多一分担当。各方当事人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将邻里纠纷化为促进邻里关系的纽带,真正做到睦邻友好,邻里和睦,让“敦亲睦邻”的千年家训,继续滋养现代社区的和谐新风。
原标题:《【“黄金家规”化干戈】房屋漏水引发邻里纠纷怎么办?老党员巧用古训解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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